國稅局決定嚴查預售屋紅單轉手,因紅單已成逃稅的漏洞,北區國稅局表示,預售屋只須預繳小額訂金,不少投資客以買賣預售屋紅單轉手賺取高額利潤,讓紅單的需求日增。
官員指出,新莊地區房地產交易熱絡,追查後發現民國100年時,知名建商在當地推出預售屋,透過代銷公司銷售,有民眾以70萬元取得承購1戶的紅單,並在同一年以340萬元的高價,將紅單轉讓賣出,所賺得270萬元差價,均未申報所得稅。
財政部說,位於桃園某處的新建案在推出2天內就銷售一空,因此要求代銷公司提供紅單交易名單,並發出輔導函請所得人提供相關資料。納稅人除了補稅之外,還必須處以所漏稅額0.5倍的罰鍰。
國內房價易漲難跌,尤其是建商在預售屋銷售階段,利用紅單規避法規,甚至營造熱銷假象,外界批評紅單成為房價高漲的元凶之一,財政部對此將加強對預售屋的查稅。
財政部強調,個人購買預售屋,在尚未取得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之前出售,屬於權利的移轉,按〈所得稅法〉規定,必須以交易時的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、相關必要費用後,以餘額作為財產交易所得,併計個人所得,申報綜合所得稅。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4/1/21/n4065254.htm%e7%b4%85%e5%96%ae%e4%ba%a4%e6%98%93%e9%80%83%e7%a8%85-%e5%8f%b0%e5%9c%8b%e7%a8%85%e5%b1%80%e5%b0%87%e5%9a%b4%e6%9f%a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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